郑渊洁:保护知识产权国家才能强大-博天堂最新

我是通过写作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迄今为止,我写了将近2000万字的作品,出版了311本书。一直以来,我非常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2008年,我还获得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国际博天堂最新的版权创意金奖。然而,作为一名原创作者,我遭遇了知识产权侵权的“七宗罪”。

第一宗罪,是盗版书。从1985年我的《童话大王》创刊开始,每一期都有法律顾问出现在博天堂最新的版权页上,每一期都有律师的声明。我觉得重视知识产权应该从娃娃抓起,对我的小读者进行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但是,由于当时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够,我的权利还是受到了盗版书的侵害。根据2006812日新闻联播的报道,当时公安机关起获了320万本盗版书,都涉及我的作品,有6名盗版书商被判刑。盗版行为被严惩给了我非常大的鼓舞。从那时候开始,我的创作热情就更高了,我觉得,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了。

第二宗罪,是演绎作品被侵权。我创作的《舒克和贝塔》被一家电影制片厂拍摄成动画片后,市场上很快就出现了根据动画片改编的连环画,但出版方并没有得到我的授权。后来,我国著作权法经过几次修改,增加了相关内容,即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是归演绎者所有。但是根据《舒克和贝塔》作品演绎而成的动画,是要经过原著作者授权的,而且原著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此后,在国家博天堂最新的版权局的支持下,这些侵权行为得到了遏制。解决了这一问题后,我立刻开始大规模授权我的作品拍摄成影视作品。我觉得保护知识产权对于鼓励原创作者创作的积极性是非常有用的。

第三宗罪,就是部分出版社隐瞒印数。作家都是靠版税赚钱的,但是在跟出版社谈合同的时候,版税哪怕拿到15%的高价,如果出版社给出的印数不准确,版税也是“贬值”的。这样的现象目前很普遍,但我们很难取证。

第四宗罪,是抄袭剽窃。我的作品大量被抄袭和剽窃,比如我的系列作品《大灰狼罗克》,其中有一篇文章叫《复活的木乃伊》,在1999年时被人抄袭,还被改了一个名字叫《纸器时代》,刊登在当年的某知名杂志上。后又被多家文摘类的杂志转载,这对于原创作者是非常大的侵害。这样的行为甚至比盗版书商更甚,盗版书商起码还印上了作者的名字,这里却连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都被剥夺了。

第五宗罪,是商标侵权。郑州有一家皮皮鲁餐厅,但不是我开的,而是不法商户注册了皮皮鲁餐厅的商标。我比较注重商标权的保护,但商标保护涉及40多个种类,且3年不使用该商标就面临被取消的风险,这给我的维权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今年2月,我提请了针对该餐厅商标权的无效宣告请求。我这样做,主要是受了近年来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出台的鼓舞,所以我现在决定在商标领域也要加强维权。

第六宗罪,是商号的侵权。在网上搜一下,名字中带“皮皮鲁”“鲁西西”的公司,中国有成百上千家。对此,维权的途径也只能是通过不正当竞争诉讼来开展,难度非常大。

第七宗罪,是网络侵权。近几年,一些移动阅读终端上有大量我的作品,但没有经过我的授权。在进行维权的过程中我发现,如果侵权方是大中型企业或者上市公司,我的维权往往容易取得成功。但如果是我的微博、博客、微信内容被个人用户非法转载,维权就非常困难了。

没有原创,就没有创新。没有创新,我们的国家就不会强大。因为国家的强大不止靠经济,也要靠文化实力。没有文化实力的国家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强国。原创作者不能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我们要让所有的原创作者在写完作品以后,不必再经历我的“七宗罪”,而是把这“七宗罪”变成“七棵树”,七棵摇钱树,这样我们原创作者创作的积极性就会非常高。我也愿意尽自己所能,以故事的形式,对孩子们进行寓教于乐的知识产权教育。(由本报记者  孙 迪 根据现场录音整理摘编)

 

(编辑:白逸群 实习编辑:曹雅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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