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商标之争何时休 tapla披露新证据-博天堂最新

   《中国好声音5》与《中国新歌声2》的荧屏对决之前,关于“好声音”的商标之争仍在继续。


  先是唐德影视公告证实,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已于上月底裁定《中国好声音》中文名称与商标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全部归属荷兰talpa公司,后又有媒体曝出,在此之前浙江卫视关联公司蓝巨星国际传媒注册的“好声音”等26件商标被宣告无效。不过,蓝巨星已提起行政诉讼,并称26件注册商标仍合法有效。近日,就在诉讼期间,talpa公司披露新证据:早在2015年8月,星空华文传媒ceo田明曾签署一份道歉信,信中明确表示,星空华文传媒已经要求灿星公司及蓝巨星国际传媒公司(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承诺会将这两家公司私自注册的涉及“好声音”的商标都归还给荷兰talpa公司。


  《中国好声音》前四季由星空华文传媒从荷兰talpa公司引进《the voice of china》模式,并由灿星制作,在浙江卫视播出。2012年第一季《中国好声音》播出后大获成功,浙江卫视及其关联公司蓝巨星国际传媒就此注册了多件涉及“好声音”“the voice of… 及图”的商标。2016年,唐德影视与talpa达成合作,新一季《中国好声音》易主。此后,关于《中国好声音》的名称权、商标权开始引发争议。


  香港裁定好声音商标归原主


  3月1日,唐德影视发布公告证实,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已于2月27日就《中国好声音》相关权属争议作出裁定:包括《中国好声音》中文名称、商标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全部归属荷兰talpa公司,而此前拥有这一名称的浙江卫视以及上海灿星制作公司不再拥有这一权利。


  这一裁定源于2016年2月5日,荷兰talpa公司旗下talpa global b.v.就与星空传媒、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模式许可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权利纠纷一案向香港提起仲裁。此次仲裁庭裁定:talpa拥有许可协议中定义的所有知识产权专属性权利。包括:a.本地的名称权,包括“the voice of china”,拼音“zhong guo hao sheng yin”和汉字“中国好声音”;b.原始标识和当地标识;c.由制作公司和播出平台的关联公司等所不适当注册或使用的商标和易混淆相似的标识;d.音频和视频片段、制作完成的剧集、宣传材料、现场录制资料以及前几季“中国好声音”相关的音频视频素材及其博天堂最新的版权;e.微信、微博账户和苹果应用程序;f.网站域名“www.chvoice.com”。 同时,仲裁庭还指出,talpa与被裁定方签署的许可协议于2016年1月18日终止。但是,尽管许可协议终止,被裁定方仍然受到许可协议关于知识产权的限制和约束。


  对此,浙江卫视发文质疑:“按照国际惯例,仲裁裁决只能对仲裁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进行处置,不可以对非当事人的权益作出裁定。浙江卫视及其关联公司,都不是仲裁当事人。浙江卫视下属关联公司注册的“好声音”商标,是否应该、是否能够撤销,应该依据我国商标法由相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裁定,仲裁裁决无权对该部分权益作出裁定,作出这一裁决有明显超越合法仲裁范围之嫌。”


  26件“好声音”商标宣告无效


  然而,近日,有媒体报道,早在香港仲裁结果公布之前,2016年11月、12月,蓝巨星国际传媒注册的“蓝巨星好声音”等26个与“好声音”有关的商标,因“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陆续作出无效宣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此次裁定源于2016年3月talpa公司提出的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中国好声音》的被授权方与talpa公司事前已经约定,包括制作公司和播出平台浙江卫视等机构如需申请商标应当获得talpa的授权,然而蓝巨星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获得荷兰talpa公司的许可,“具有进行不正当竞争和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违法了诚实信用原则,有害于公序良俗。”


  针对这一裁定,蓝巨星方面目前委托律师作出声明: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好声音”等26件注册商标仍合法有效,并表示对于任何未经授权擅自在相关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中国好声音”或“好声音”相同或近似标识的行为,权利人都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就在诉讼期间,talpa公司又披露了新的证据。原来早在2015年8月,星空华文传媒ceo田明就曾签署一份道歉信,信中明确表示,星空华文传媒已经要求灿星公司及浙江卫视旗下蓝巨星国际传媒公司(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承诺会将这两家公司私自注册的涉及好声音的商标都归还给荷兰talpa公司。


  根据唐德影视去年与荷兰talpa公司签订的许可协议,唐德影视获得了5年内在中国区域(含港澳台地区)独家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第5-8季《中国好声音》节目,并行使与《中国好声音》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占使用许可的授权。随着商标争议裁定结果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结果的公布,唐德影视相关负责人认为,唐德影视的各项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了法律的支持,这也意味着新一季《中国好声音》与观众见面的时间将指日可待。(刘 仁)

 

 (编辑:晏如)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