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师在日常处理案件中,有时会遇到pct国际专利申请的“援引加入”问题。那么究竟什么是“援引加入”?如何做出“援引加入”?下面笔者结合案例对“援引加入”问题作一简单说明。
“援引加入”实际上是当申请人提交的pct国际专利申请存在遗漏或错误内容时在国际阶段采取的一种救济手段。当受理局收到国际申请并发现该申请遗漏了某个项目或部分内容时,会发出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书发文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遗漏的项目或部分。这个时候申请人可以通过“援引加入”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遗漏的项目或者部分添加到国际申请中,保留原来的国际申请日,否则受理局会以申请人提交遗漏的项目或部分的收到日作为国际申请新的申请日。
如果受理局未发出相关通知书,而申请人想要通过“援引加入”方式将遗漏的项目或者部分添加到国际申请中,申请人应当在国际申请提交日起两个月内将遗漏的项目或者部分添加到国际申请中。
“援引加入”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该如何处理?由于我国在作为pct申请国家阶段的指定局时,对“援引加入”进行了保留,对于在国际阶段时利用了“援引加入”条款的pct国际专利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需要在进入声明中指明提交的中文译文是否包含“援引加入”项目。若申请人想要保留“援引加入”的内容,那么在进入国家阶段时,需要在进入声明中要求修改相对于中国的申请日,审查员会以国际局传送的“确认援引项目或部分决定的通知书”为依据,将该pct国际专利申请在中国的申请日重新确定为通知书上的传送日期。如果因重新确定申请日而导致申请日超出优先权日起十二个月的,审查员还会针对该项优先权要求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
笔者最近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一件pct国际申请的优先权日为2020年1月16日,其在国际申请阶段收到的传送日期为2021年3月2日。该pct国际专利申请指定中国并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进入中国国家阶段。
对于相关案例,专利代理师在对原始申请文件和“援引加入”的部分进行仔细比对之后,发现申请人通过“援引加入”方式补入的内容实际上在说明书的其他地方有相同记载。为保证申请人的最大利益,专利代理师建议申请人在该pct国际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选择不包含“援引加入”部分,而是通过主动修改的方式依据说明书其他部分的内容对相关缺陷部分做出修改和补正。这样一来,不但能够弥补原文缺失的内容,而且不会影响对优先权的要求,也不会引起修改超范围的缺陷。
所以,在提交国际申请时,申请人或代理机构一定要对申请文件是否完整和准确做认真审查,保证申请文件各部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错误和遗漏,以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而对于在国际阶段做出过“援引加入”而指定局对“援引加入”予以保留时,则应当权衡利弊、认真审核“援引加入”的内容,以尽量避免因无法要求优先权而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李佳佳 李 静)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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