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发布“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博天堂最新

  近日,在2021年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浙江高院)副院长许惠春对外发布了5年来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及2020年典型案例。


  许惠春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十三五”期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浙江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要求,坚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


  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打造精品工程,制止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2.1139万件,审结11.9625万件,收结案量已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三。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新收涉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740件,审结1767件,对2991人作出有罪判决,有力地震慑了涉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新收涉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111件,审结106件,并审查执结了一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全省法院针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疑难和前沿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打造了一批具有指导意义的精品案件,有11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五十个典型知识产权案例,4件案件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案例、互联网典型案例等,3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1个庭审被评为全国法院百场最佳庭审。


  加大查明案件事实的力度,有效运用临时禁令阻却侵权行为,依法严惩不诚信诉讼行为。积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五年来共受理诉前和诉中证据保全申请700余件,支持率为80%以上。强化临时禁令措施,裁定支持行为保全申请的数量从2018年的5件增加到2020年的79件,及时制止损害后果的扩大。2019年开始,推广在知识产权诉讼中以律师调查令解决举证难问题,两年来共签发901份律师调查令,大大提高了取证效率。针对专利技术类案件事实查明难度大的问题,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着力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2020年共参与了476件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工作。


  加大赔偿力度,依法支持权利人惩罚性赔偿请求,努力实现赔偿数额与市场价值的契合。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创新作品的保护力度,近三年全省判赔额超过100万元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共156件。运用专业思维和方法精细化审理案件,找准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契合点。例如在《纳西情歌》著作权纠纷案中,浙江高院在二审中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对侵权获利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最终确定赔偿数额70万元加11万元维权费用,是目前全国单首音乐作品赔偿额最高的案件。温州中院对恶意侵害阿迪达斯商标权的侵权行为人、杭州互联网院对恶意侵害五粮液公司商标权的侵权行为人均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有效遏制知识产权领域故意侵权行为,切实提高侵权代价,入选了最高院今年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不断健全


  不断完善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2017年9月8日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跨区域集中审理专利技术类案件,两个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结专利技术类案件1.3055万件,在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的同时也统一了裁判标准。为解决法庭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异地保全任务繁重等问题,两个法庭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建立跨域协作机制等方式,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自2019年底全省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统一由知识产权庭审理的“三合一”审判机制以来,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协同推进“三合一”工作。2020年三家共同研究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中的疑难法律问题,统一执法标准。


  大力开展诉源治理和纠纷多元化解。继续强化涉ktv著作权、涉末端销售者等类型化纠纷和商业维权类案件的诉源治理,着力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随着诉源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2019年开始全省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收案量首次出现负增长,2020年又下降12.19%。同时,各地不断探索升级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一是加大纠纷诉前化解力度。立案前进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处理的案件总量大幅上升,从2018年的3820件猛增至2020年的2.4240万件,其中2020年调解成功7714件,调成率31.82%;二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在发挥传统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第三方平台作用的基础上,进行在线多元解纷平台建设。如2020年杭州中院开通“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已调解成功1395件知识产权案件。


  活动当日,还发布了2020年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包括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与永康市康顺工贸有限公司、慈溪市周巷彩芬日用百货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百威英博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与厦门古龙进出口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苏州仙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杭州中电天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兰州西脉记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等。(孙芳华)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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